为提升环境执法效能,精准打击环境违法行为,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兖州区分局构建环境执法与监测联动工作体系,切实为改善兖州区生态环境治理发挥了重要作用。
执法大队与监控中心建立联动制度。当有联动执法需求时,执法大队向监控中心提出,监控中心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安排联动监测人员、现场踏勘时间,并及时将安排结果返回执法大队,执法大队根据执法计划安排执法工作,并将计划告知监控中心。
现场踏勘时,执法人员与监测人员分工明确,协同配合。执法人员对排污单位生产情况、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检查,制作现场执法检查记录;监测人员根据执法需求,结合监测技术规范、标准和现场情况开展监测工作,确保监测工作客观、真实。
在开展现场采样后监控中心及时对样品进行分析,出具检测报告。执法大队与监控中心应根据工作需要,不定期召开联动工作推进会议,协商解决联动工作中存在的各类问题。
今年以来,我局共开展执法与监测联动50余次,涉及专项行动检查、信访问题调查、小时值超标监测等,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提供了有利的数据支撑,有效解决了群众关切的环境保护问题,进一步提升了执法的精准度。